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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7浏览次数:146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关于推进新时代郴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办发函〔2023〕4号)等文件精神,郴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7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75名,其中:郴州工业交通学校2名、郴州市第一中学32名、郴州市林邑中学(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16名、郴州市第十五中学(郴州市第一中学南校区)7名、郴州市第六中学12名、湘南学院附属小学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czs.gov.cn)、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在郴州市教育局官网、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及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招聘对象

  2025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届及2024届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考生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岗位。其中,郴州市第六中学岗位(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除外)及湘南学院附属小学岗位,要求考生为相应学科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学科教学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可不要求本科为师范类。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3届、2024届、2025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11月1日以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报考。

  三、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本次高校现场招聘赴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4所高校,开展宣讲、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到湖南师范大学进行集中面试。招聘时间及地点详见《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宣讲、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安排表》(附件4),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所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湘南学院附属小学岗位要求考生年龄上限为30周岁。

  2023年11月1日以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含)以下。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6)、《专业硕士目录(2021年)》(附件7),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郴州市教育局研究认定。

  (4)除2025届毕业生外,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以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报名。通过郴州人才集团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register.czrcjt.cn,咨询电话:0735-8882566)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在相应高校招聘点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先下载《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准确录入个人信息、打印并贴上照片后现场提交。现场报名前,如果没有进行网络报名的需补填网上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0:00至12月8日16:00。具体现场报名时间见“附件4”,如另有调整,将在相应高校另行公告。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否则面试成绩均无效。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和《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岗位负责。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2:1。如达不到面试比例,则相应核减或调整岗位计划数。核减或调整岗位计划数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4)需咨询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相应招聘单位。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见“附件4”,如有调整,将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内容。网络报名根据平台内容填写,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顺序整理,完整提供给资格审查工作人员。

  (1)《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一式一份),以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要求有二维码,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一式一份);

  (4)2025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要求有二维码,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如已经取得毕业证的,按照以上第“(3)”点要求提供;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6)教师资格证、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站“https://www.jszg.edu.cn”打印);

  (7)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一式一份);

  (8)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一式一份,2025届毕业生提供);

  (9)成绩单(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一式一份);

  (10)专业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5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完成补审。证书补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未按时取得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未按时交验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提交前应再次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本次考试只设置湖南师范大学(长沙)一个面试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教,备课时长为20分钟,试教时长8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高校现场招聘完成后,面试成绩及排名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郴州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公布。

  (四)签约

  本次招聘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所有签约对象需在郴州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放弃签约资格。因本人原因放弃者,将被列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五)体检

  1.体检对象。已签约考生。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郴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郴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考察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郴州市教育局、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分批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情况,各招聘单位报郴州市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提交郴州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郴州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郴州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签约后,因考生本人原因违约,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递补对象由郴州市教育局另行公告。拟聘用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补贴政策

  根据《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对招聘引进符合郴州高质量发展急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郴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735-2850639(郴州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0735-2850155(郴州市教育局)

  0735-2871217(郴州市人社局)

  九、政策解释和招聘咨询

  本招聘公告中的程序及政策由郴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咨询由郴州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郴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如下。

  郴州工业交通学校:0735-2226399;18711504131(吕老师)

  郴州市第一中学:0735-2892108;18873561365(曾老师)

  郴州市林邑中学:0735-2370001;13367340555(江老师)

  郴州市第十五中学:0735-2169511;19164922292(彭老师)

  郴州市第六中学:0735-2349570;13875510658(黄老师)

  湘南学院附属小学:0735-2110313;13786531284(刘老师)



附件1: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学生基本情况证明.doc

附件4:2025年郴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宣讲、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安排表.doc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pdf

附件6: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7:专业硕士目录(2021年).docx


  郴州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jyj.czs.gov.cn/zwgk/tzgg/content_3825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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